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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城市委 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意见
日期:2006-5-18 10:02:37 点击: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当前农村出现的新生事物。各类专业经济协会,在开展技术交流、信息沟通、互相合作、提高农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等方面,发挥了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精神,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
    (一)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个农民势单力薄,信息不灵,渠道不畅,难以承担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高成本,高风险,急需有一个组织来为他们提供服务。农村各类专业经济协会则可发挥这方面的作用,它能及时向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市场咨询,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方面服务,弥补政府对农户服务的不足。
    (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市场条件下,政府不宜直接充当市场主体和生产、流通的组织者。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则可帮助政府解决农村生产的组织问题。协会以“专业户”、“能人”为骨干,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对农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可以形成“一户带一片、一片兴一业”的局面,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三)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适应我国加入市贸组织新形势,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需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民的组织新形势,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需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获得规模优势;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科研开发、市场调查、信息发布等工作,把国际通行的涉农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引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催生优势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品牌,加快农业与国际市场接轨步伐,增加农业的竞争力,实现农民增收。
    (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农村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聚集能人、培植产业化龙头、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区域经济为途径,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推进农业专业化生产。组织引导广大个体业主、流通大户、农业产品经纪人和广大农民,立足实际、面向市场、不拘形式、放手发展,逐步建立起农村集镇建设管理社会化、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发展格局,真正把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办成转变政府职能,带领农民致富,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民间社团组织,实现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农村工作的新飞跃。
    二、优化环境,加强扶持,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健康发展
    各镇(办事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健康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农村工作时,认真听取相关协会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作为参谋和助手,作为联系广大农民的桥梁和纽带,使协会成为调动农民积极性、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和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
    (五)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支柱产业协会的扶持力度。要对协会的重点项目和关键产业环节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各镇(办事处、区)要为协会设立风险保证金,提高协会在发展壮大优势项目、开展重大活动过程的信用能力。
    (六)计划、经贸、农业、科技、科协、扶贫办等单位要优先把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列入贴息、资助范围。在项目安排上,应优先资助参加协会的农产品基地和农业专业户。
    (七)金融部门在发放涉农贷款时,应在一定范围内认可专业经济协会的信用担保。协会在发展优势产品(业)过程中需要资金时,各金融部门应大力支持。
    (八)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会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种苗、生资、信息、代理等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按有关政策实行税收减免。
    (九)工商、国土、城建等部门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创建专业市场要简化审批手续、减免有关费用。
    (十)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做法,对协会急需发布的供求信息,应优先安排并减免宣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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