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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社会福利院入院须知
日期:2006-3-3 8:58:42 点击:

 1、代养人员入院时须提交入院申请书。
 2、代养人员入院时须填写入院登记表。
 3、代养人员入院时须交两张1寸照片(黑白或彩照均可)。
 4、代养人员入院时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能证明本人户口的证件、证明。
 5、代养人员入院时须和福利院签定入院代养协议书。
 6、代养人员须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或有为其赡养的经济责任人、担保人和后事处理联系人。
 7、代养人员须一次性交清一个季度或半年或一年的代养服务费、伙食费及相关的费用。
 8、代养人员代养期间因其它原因中途退院,结帐时其代养服务费、伙食费等相关费用,按月计算。(代养人月入住满5天以上(含5天)按一月标准收取代养费,5天以下按天收取)。
 9、代养人员入院时须自带被子、床单、枕头等床上用品和脸盆、毛巾、水瓶、碗筷、衣服等生活必需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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