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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我国自然灾害以旱灾、洪涝、风雹以及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为主。据统计,6月份全国受灾人口8594.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54.5万人,因灾死亡392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173千公顷;倒塌房屋42.8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62.8亿元。6月份灾情较重的四个过程分别是:5月下旬-6月9日,福建、广东、广西等地受灾;6月12日-14日,湖南、贵州等地受灾; 6月17日-19日,福建、湖南等地受灾;6月25日-30日,湖南、四川等地受灾。
6月份全国的灾害救助工作的主要特征是:
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救灾工作,温家宝总理亲赴灾区指导抗灾救灾
6月以来,针对福建、江西等地洪涝灾情,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做出多次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6月27日,温家宝总理亲赴福建龙岩灾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代表党中央、国务院看望灾区干部群众,慰问抢险救灾的军民。温家宝总理在灾区做出指示:要一手抓救灾,一手抓重建;一手抓救灾,一手抓防灾;一手抓救灾,一手抓发展,扎实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尽快安排好灾区群众生产生活。
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3号),对汛期救灾工作进行部署。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预测预报工作,狠抓防洪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充分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全力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全面落实防汛救灾责任制,做好灾害防御和救灾工作。
6月21日,民政部紧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民电[2006]87号),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全面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及时上报灾情信息,切实管好用好救灾款物。
二、启动国家自然灾害应急响应12次,切实做好灾害的紧急救援工作
6月以来,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民政部针对福建、广西、广东、江西、贵州、湖南、四川等地灾情,先后启动国家四级应急响应10次,启动三级响应2次。四级响应比去年同期多3次,三级响应比去年同期少2次。其中针对福建、湖南、贵州三省灾情分别启动四级响应2次。
国家预案启动后,民政部在第一时间派出救灾工作组赶赴灾区核查评估灾情,帮助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其中,针对福建、江西两省启动三级响应后,民政部姜力副部长、李立国副部长等分别带领国务院相关部委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一线,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6月25日,民政部李学举部长、救灾救济司王振耀司长,专程赴福建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据统计,6月份民政部共向灾区派出现场工作组10个,先后提交工作报告23份,及时掌握灾区需求和救灾工作动态,指导地方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三、第一时间下拨中央救灾资金和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针对南方各省(区)洪涝灾情,为帮助地方开展灾害救助工作,积极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支持。据统计,6月份,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先后共向灾区下拨救灾资金1.676亿元,其中救灾应急资金1.16亿元。在应急资金方面,安排福建4000万元,广西2100万元,广东2000万元,江西3500万元。在恢复重建方面,安排吉林1500万元,山东260万元,湖北1500万元,湖南1000万元,云南900万元。6月份,民政部共向灾区各地紧急调拨救灾帐篷9000顶,用于灾区紧急转移群众的临时安置。其中向福建共调拨救灾帐篷6000顶,向浙江调拨2000顶,向甘肃地震灾区调拨1000顶。目前,民政部正在商财政部对湖南、贵州、四川、福建等省救灾工作提出支持意见。
四、密切关注旱灾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提出工作建议
6月份,在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的同时,西北地区东北部、内蒙古大部旱情持续发展,鄂、渝、豫、皖等地旱情严重。西北地区东北部及内蒙古大部等地降水不足10毫米,旱情持续或进一步发展,特别是甘肃东部、宁夏中北部等地已连续3年降水明显偏少,对当地的人畜饮水和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江淮、江汉、黄淮南部、西北东部以及重庆东北部、湖北西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普遍偏少5成以上,旱情持续或发展,其中湖北、重庆、河南、安徽等地旱情严重。针对旱情,民政部分别对河北、陕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广西和云南等旱灾重灾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汇总分析了相关情况,对全国旱灾最重的30个县开始进行监控,并开始着手旱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民政部已就旱灾救灾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进行了专报,提出了工作建议。目前民政部正在商财政部提出工作对策。
五、灾区各级加大投入,全力开展救灾工作
灾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6月份以来,针对灾情受灾各省均按照各自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应急响应,规范开展救灾工作。灾区各级主要领导同志靠前指挥,周密部署,灾区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用于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灾区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开展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在第一时间妥善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初步统计,6月份,启动响应的7省(区)各级政府累计投入救灾资金26788.5万元。其中,福建9750万元,广东8875.5万元,广西900万元,江西1500万元,湖南5400万元,贵州363万元。其中福建向灾区调运棉被8000床、大米240吨、衣物2.4万件,广西紧急发放救济粮200吨、衣被7663件,广东各级共发放衣被1.3万件、救济粮280吨,湖南发放棉被4750床、衣物4500件,贵州各级安排棉被2100床、衣物4.5万件、大米10吨。
福建省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财政厅还专门就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联合发出通知,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划选址、分类补助、优惠政策、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促进了恢复重建工作的全面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