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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消婚姻登记工作流程
日期:2006-3-6 15:03:12 点击:

 

撤消婚姻登记按照撤消婚姻条件→申请与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只限因胁迫结婚的。2.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3.在规定的时限(1年)内。
———→
1.受胁迫方到原登记机关亲自填写《申请书》。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3.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和家庭有关情况。4.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声明书》。
———→
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
———→
婚姻登记机关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批准。
———→
婚姻登记机关将《撤消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公告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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