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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工作流程
日期:2006-3-6 14:57:34 点击:

 协议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登记员初审离婚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各需二张2寸近期照片)。——→登记员受理离婚,询问夫妻双方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写明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情况和债权债务承担等事项)进行核实。——→离婚当事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在离婚协议书及申请书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签名。——→婚姻登记员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离婚协议书及《离婚登记申请书》,符合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登记员填写离婚证,并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条形印章,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登记员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当事人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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